打一个不那么严谨的比方的话,“官阶”就相当于中国现在的“行政级别”,“官职”就相当于中国现在的“领导职务”。
以唐代为例——官阶(阶官、本官)决定了一名官员的实际品级与基本待遇;官职(职事官、使职)则决定了一名官员的实际工作岗位与具体职权。
具体而言:
唐代的“官阶”,大致以安史之乱为分界。安史之乱前,一般以“散官”来作为一名官员的阶官,因此官员的散官品级即为他的“本品”。
例如唐太宗贞观十五年(641年)时,时任中书舍人(职事官,正五品上)的马周。因其散官为朝散大夫(文散官,从五品下),因此他的实际官阶即为从五品下。
安史之乱后,由于散官的不断贬值,部分职事官的形骸化,以及部分情况下散官采取了“累计进阶”的方式【1】等原因,官员往往以职事官或检校官来作为“本官”。于是,这些官员所带有的职事官衔或检校官衔的品级,就成为了他们的“本品”。
例如唐宪宗元和五年(810年)时的白居易。他当时的散官为将仕郎(文散官,从九品下),本官为京兆府户曹参军(职事官,正七品下),实际出任的职务为翰林学士(使职,无对应品)。于是其实际官阶即为正七品下。
注1:中、晚唐时的文官,在获得第一个散官后,之后考课、泛阶等同散官提升有关的资历都会累积下来,直至积攒的结果满足升迁到“朝议郎”(文散官,正六品上),再一次性升迁。具体可见我在【唐朝后期为什么有许多官员的散官长期得不到升迁?】问题下的回答。
而唐代的“官职”,则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职事官”和“使职”。职事官,即在唐代律令制度之下的官员职务,有相应的品级。
如前述马周所任的“中书舍人”。
使职,则是在唐代律令制度之外的官员职务,没有对应的品级。
如前述白居易所任的“翰林学士”。
题主是想知道州官员设置的情况吧。在唐朝时,每个州按照人口、大小的不同,分为上州、中州、下州。上中下州因为事务轻烦不一,设置的官员就有些不同。
根据《新唐书卷49》:
上州
1、刺史一人,從三品,職同牧尹;別駕一人,從四品下。武德元年,改太守曰刺史,加使持節,丞曰別駕。十年,改雍州別駕曰長史。高宗即位,改別駕皆為長史。上元二年,諸州復置別駕,以諸王子為之。永隆元年省,永淳元年復置。景雲二年,始參用庶姓。天寶元年,改刺史曰太守。八載,諸郡廢別駕,下郡置長史一員。上元二年,諸州復置別駕。德宗時,復省。元和、長慶之際,兩河用兵,裨將有功者補東宮王府官,久次當進及受代居京師者,常數十人,訴宰相以求官;文宗世,宰相韋處厚建議,復置兩輔、六雄、十望、十緊州別駕。
2、長史一人,從五品上;
3、司馬一人,從五品下;
4、錄事參軍事一人,從七品上;
5、錄事二人,從九品下;
6、從七品下:
7、司功參軍事一人、
8、司倉參軍事一人、
9、司戶參軍事二人、
10、司田參軍事一人、
11、司兵參軍事一人、
12、司法參軍事二人、
13、司士參軍事一人;
14、參軍事四人,從八品下;
15、市令一人,從九品上;
16、丞一人,從九品下;
17、文學一人,從八品下;
18、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合计:上州设置18个官职,编制23人;
中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
錄事參軍事一人,正八品上;
錄事一人,從九品上;
正八品下:
司功參軍事、司倉參軍事、司戶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兵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司士參軍事各一人,;
參軍事三人,正九品下;
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合计:中州设置12个官职,编制:14人。
下州
刺史一人,正四品下;
別駕一人,從五品上;
司馬一人,從六品上;
錄事參軍事一人,從八品上;
錄事一人,從九品下;
從八品下:
司倉參軍事、司戶參軍事、司田參軍事、司法參軍事各一人,;
參軍事二人,從九品下;
醫學博士一人,從九品下。
合计:下州设置11个官职,编制:12人。
谢谢谢邀
根据曾繁康著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贺旭志著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张晋潘,王超编写的《中国政治制度史》
西汉的官职表
一,三公制度,
三公是指丞相,御史大夫,太尉。共同行使宰相的职权,协助皇帝处理全国的政务,参与中央政府的行政决策,并负责具体的执行。
1,丞相
丞相居百官之首,俸禄最高,掌佐天子,助理万机。西汉初期,丞相具有选用官吏之权,有弹劾百官和执行诛罚的权力,有主管郡国上计和考课之权,有总领百官朝议和奏事之权,有封驳皇帝诏令和谏诤之权,凡有重要的政事,如立新君,立储,封赠,赏功,罚罪等事,以及财政,选举,民政,法律,礼制,边事等方面的重大的事,往往是由皇帝委托丞相主持,召集百官集议,集议的结果由丞相领衔上奏于天子,再由皇帝和丞相共同决策定议。
丞相府的官员和掌职及俸禄如下:
丞相,金印紫绶,秩俸万石。
丞相司直,辅佐丞相,检举不法,秩俸千石。
丞相长史,辅佐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比千石。
丞相征事,秩俸比六百石。
丞相史,秩俸四百石。
丞相少史,秩俸三百石。
东曹掾,领郡国事,主长史的任命,外出督州郡,秩俸比四百石。
西曹掾,领百官奏事,主府中吏之进退,秩俸比四百石。
议曹,主谋议事。
辞曹,主评讼事。
奏曹,主章奏事。
贼曹,主盗贼事。
决曹,主罪法事。
集曹,主簿计事,秩俸比三百石。
户曹,主民户祭祀农桑事。
法曹,主邮驿科程事。
尉曹,主卒徒转运事。
仓曹,主仓谷事。
兵曹,主兵事。
金曹,主钱币盐铁事。
计相,主郡国上计事。
主簿,省录众事。
侍曹,主通报事。
2,太尉
太尉是朝中仅次于丞相的官职,专掌武事,地位和丞相相同,为最高的武官职位,秩俸万石,金印紫绶。官吏主要有长史和主簿。
3,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主要行使副丞相的职权,是丞相的助理,对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公卿的一切行政活动进行监察,三公中地位最低,秩俸是中二千石,银印青绶。
二,九卿制度
九卿是指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九个机构。同时执金吾,大长秋,将作大匠的地位和秩俸都与九卿相同,因此把他们和九卿统称为诸卿。京北尹,右扶风,左冯翊是三辅即京师地区的地方行政长官,有资格参加朝议,具有高与一般郡国长官的特殊地位,因此也得以列于诸卿。
1,太常
太常原名为奉常,汉朝景帝时改名为太常。掌宗庙事,一般不参加具体的行政事务,是九卿之首。
属官主要有太史,太乐,太祝,太宰,太卜,太医六令丞,博士祭酒以及诸庙寝陵园,机构复杂,编制庞大。
太常机构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