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
为加快建立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幸福池州建设,根据《安徽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皖政〔2011〕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及面临形势
(一)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2010年底,全市总人口159.67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1.1万人,占总人口的13.2%。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市老年人将达到25万人,占总人数的16%。为适应全市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社会老年人养老需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满足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需求为重点,紧紧围绕“政府主导、民政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和工作思路,始终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办实事、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机构已发展到80家,养老床位9600余张。其中,光荣院1家,床位100张;县区敬老院74所,床位9000余张;儿童福利院4所,床位500张;老年公寓1所,床位30张,已初步形成了以居家养老管理系统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网络。
“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如与经济社会水平发展相协调的财政保障机制有待建立,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有待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落实,养老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行业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形势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的加剧,老年人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分迫切。一是日趋增长的养老需求与相对滞后的养老服务体系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老年人口的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的相应提高,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二是城乡区域之间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越来越突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养老床位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加速向城市流动,农村老年人向家庭外寻求养老服务的需求将明显增加。三是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对社会养老提出新的挑战。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
在面对挑战的同时,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越来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日益完善,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公共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为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中低收入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与我市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体现城乡不同特点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在规划指导、政策扶持、市场培育、服务示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立足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各类有效资源,优化设施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事业发展,逐步建立布局合理、种类齐全、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网络。
3.坚持突出重点、适度普惠。以长期照料、护理康复和社区照料为重点,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优先解决孤老救助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和中低收入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照料和护理问题。积极拓展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推动老年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4.坚持建管并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标准体系和规章制度,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构建起养老服务新格局。到“十二五”末,全市构建起“9064”的养老格局,即老年人口中,4%的老年人实现机构养老,6%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托老所或日间照料养老,90%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
2.完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加强和改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方式,拓宽社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面,全面提升社区为老服务水平,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3.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到“十二五”末,在城市,70%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为老服务站,80%以上的街道建立为老社区服务中心,80%的城区建立为老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在农村,80%的建制村建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0%的乡镇建有为老服务功能设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出台并落实“十二五”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大力发展护理照顾型养老服务机构,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为40张以上;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力争达到50%。
5.建立并完善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估机制。建立老年信息数据库,形成公平有序、动态管理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系统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6.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行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制度,到“十二五”末,实行养老服务人员85%以上持证上岗。
(二)主要任务
1.积极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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