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 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太和养老网
热词老年艺术  助老机构  养老系统  

中心区域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香港 澳门 台湾 全国城市养老院目录 全国县市养老院汇总目录

【广州】新版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公布

 

2022/3/17 19:55:52 ('互联网')

  12日,广州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广州市养老服务收费,明确规定公办养老机构收住自费寄养老年人不再收取“一次性生活设施费”。另外,公办和民办养老院收费实行分类管理。该收费标准从2014年9月1日起实施,试行两年。

  根据通知,公办养老机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和农村敬老院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前者收费范围包括护理费、住房费和伙食费。后者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养老机构依法自主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基于不同等级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实行分级定价。

  该通知指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含护理费、住房费、伙食费)按照广州市公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收取。

  据悉,公办养老机构收住自费寄养老年人不再收取“一次性生活设施费”。自费寄养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未满半年的,公办养老机构应将已收取的一次性生活设施费的60%退还自费寄养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入住未满一年的,公办养老机构应将已收取的一次性生活设施费的40%退还自费寄养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


 


太和智慧养老管理软件系统助力您的养老管理
热线联系:18610556298(微信同号) 廖先生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版权声明:

---------------------------------------------------------------


所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814804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养老资讯
助老机构介绍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推荐养老院

您希望养老院位于
  • 不限
  • 东城
  • 西城
  • 崇文
  • 宣武
  • 朝阳
  • 丰台
  • 石景山
  • 海淀
  • 门头沟
  • 房山
  • 通州
  • 顺义
  • 昌平
  • 大兴
  • 怀柔
  • 平谷
  • 延庆
  • 密云
您希望的价格范围
  • 不限
  • 500以下
  • 500-1000
  • 1000-2000
  • 2000-3000
  • 3000-5000
  • 5000以上
老人的情况是
  • 不限
  • 自理
  • 半自理
  • 全护理
  • 特护

姓名

年龄

电话

全国城市养老院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0-2022 京ICP备18035644号-3 北京太和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