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村老年公寓楼入住协议书
发布时间: 2022-03-17

和顺村老年公寓楼入住协议书


甲方:萧山区靖江街道和顺村民委员会

乙方:     

 

甲方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步伐,配合镇政府发展需要,解决好征地拆迁过程中老年人的安置问题。你户符合本次安置条件,经村三委研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新建老年公寓楼房十七间。现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乙方符合入住条件。为规范入住秩序,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老年公寓楼一间两层,并为乙方通水通电。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以五年为一时间段,首期自2010121日起至20151131日止。

3租赁价格及交费方法:每月每户按100元收取。乙方入住老年公寓前,需提前预交五年租赁费,计6000元(大写金额陆仟元整)。

4在租赁期间如本户及子女提出要退租的,在结算完本月租赁费后退还预交费余额。

5 水电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一切财产损坏,均由住户自行修理,费用自负,村概不负责(包括水、电维修)。

6 乙方在租赁期内只能由自己居住,不得转租,不得用做其他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收回。

7 租赁户原则上不得自行装饰,确有装饰要求的,在保持原样的基础上,需经过村委会同意后方可装饰。退房后装饰不计残值,不能拆除,如破损按原样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