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事项名称:民办福利机构申请筹备
事项类型:承诺件
进驻政务大厅:是
承办部门:区民政局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电话:02886639586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
网上审批:是
二、办理程序
申请: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当地社会福利机构设置规划和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基本标准进行审查,作出同意筹办或者不予同意筹办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
三、申请材料
申请表格:各区(市)民政部门免费领取
申请附件: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说明:(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码;(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3)拟设福利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4)拟设福利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配备;(5)拟设福利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6)拟设福利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它福利机构的关系和影响;(7)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8)拟设福利机构的投资预笪表。
四、法律论据
《四川省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五、前置条件
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申办人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床位数在300张以下;3、有与兴办社会福利机构规模和服各内容相适应的建设和营运资金保证;4、选址应当符合城乡建设规划要求,靠近社区、交通便利、环境良好,建筑设计符合收养对象特点;5、符合国家规定的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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