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西省大同市社会福利院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为国分忧服务社会”的办院宗旨,实施“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理念,把扎实推进行风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贯穿于各项管理工作的始终。目前,福利院已经形成环境园林化、服务宾馆化、养育康复科学化、内部管理现代化的发展格局,为保障人权、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在职业道德上创先争优。福利院从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入手,广泛开展各种学习活动,提升职工的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全院职工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方面的学习;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以讲座、观影等形式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未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二是创新抚育模式,在服务质量上创先争优。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大同市社会福利院勇于创新,突破常规模式,逐步实现了儿童抚育工作由养育型向康复型的转变。福利院高标准完成了民政部“蓝天计划”项目——儿童康复中心的建设。同时,福利院启动了“福兴家园”项目,开创了“寄宿式养育模式”,采用聘请家长与孤残儿童组建家庭的形式对儿童进行全方位的照顾。该模式成为福利院家庭寄养、集中供养以外的又一种新型养育模式,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对于孤残儿童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三是优化管理制度,在服务机制上创先争优。近年来,大同市社会福利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儿童权利公约》等有关法律法规开阵各项工作,严把各个环节,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由福利院参与起草的《大同市弃婴弃儿权益保障办法》成为全国保护孤残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典范。同时,福利院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等十余家国内外慈善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引进资源与理念,促进福利事业发展。由于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行风优良,福利院在国内外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被中国收养中心授予涉外收养工作“爱心奉献奖”和“先进福利机构”。四是扎实开展行风评议,在作风建设上创先争优。福利院把行风建设纳入全院总体目标管理中,并同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定期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作风进行评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意,广纳群言,边整边改,真正掌握服务对象满意度的实情,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反映强烈及影响福利院发展的如出问题。福利院开展了“我的言行无违纪,我的岗位无事故,我对工作最热情,我的服务最优秀”为内容的评先创优活动,多方位、多形式、多层次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为孤残儿童和“三无”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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