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2011年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
星级评定结果的通报
京民福发〔2012〕30号
各区县民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社会福利事务管理中心:
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次全会,共评定星级养老服务机构83家,其中一星级养老服务机构29家、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51家,复审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家、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家,评定四星级养老服务机构1家(名单见附表)。
获得星级评定资质的机构给予颁发相应等级星级评定标识,有效期三年。
特此通报。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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