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住对象: 1、面向五城区及高新区的“三无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 2、单位或家属委托代养、代治的老年人或残疾人(生活能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 3、社会各界离、退休人士。
入住须知: 入院条件 我院面向全社会开放,凡是老人本人自愿入院,能适应集体生活,本人在成都市内有亲属或单位作为委托方,能按时交付有关费用者,均可申请入院。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入院,入院后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代养协议自行终止,请其主动出院。 1.患有传染性疾,或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或隐瞒上述病史的; 2.不按时交纳入住费用的; 3.无视院方规章制度的; 4.其他原因不宜在院住养的。 不宜入院的物品 1.大型家具:沙发、凳子、椅子、木箱、橱、柜等; 2.无法放置在室内影响他人生活的各类电器、其他物品及宠物; 3.易燃、易爆、易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 老人权利 1.代养老人入院自愿,出院自由。 2.按照协议约定护理标准享受相应的服务。 3.公费老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补贴。 4.要求工作人员代为购买生活用品、药品等物品,并有权利索要收据、发票 老人义务 1.遵守院有关规章制度。 2.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电,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3.提倡集体主义精神,言行举止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 4.老人离院应当主动向院方履行请、销假手续。 5.按时交费,保证服务到位。
姓名:
年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