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南平原上的璀璨明珠之三--微山湖湖区文化
----闫泰淦
一、微山湖湖区的隶属演变
微山湖湖区内虽然很早就有人类活动,但被人知晓只有几十年的时间。千百年来湖域各处分分合合,隶属于不同的地区。直到1953年,在母亲湖的召唤下,为了护佑微山湖,湖域各处才聚为一县。千百年来的分分合合和隶属演变如下:
据出土文物考证,早在五六千年前,今微山县辖境内就有人类聚居。
夏
今县境北部属仍国,中部属薛国,南部属留国。
商
北部属任国,中部属鄉国、薛国,南部仍为留国地。
西周
北部属任国、茅国,中部属滕国、薛国,南部有偪阳国地。
春秋
北部属任国、郝国、邾国,中部属滕国、薛国,南部仍为偪阳国地。
战国前期
北部、中部仍属任国、滕国、薛国。南部属宋国。周赧王二十九年(前286年),齐、楚、魏共灭宋国后,北部属齐国,南部属楚国。
秦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灭6国后,行郡县制,分全国为36郡。北半部分属薛郡的任城县、湖陵县、方与县、薛县;南半部分属泗水郡的广戚县、留县。
西汉
地方行政区划为郡县与封国两制并行。北半部属东平国的任城县,和山阳郡的湖陵县与新置的橐县;南半部属鲁国的薛县,沛郡的公丘县、沛县,和楚国的留县、广戚县。
新
天凤元年(公元14年),橐县改称高平县,湖陵县改称湖陆县,广戚县改称聚力县,唯留县依然。
东汉
政区设置沿西汉制。聚力,恢复旧称。章帝元和元年(公元84年),任城县从东平国析出,置任城国,治任城县。北部属任城国的任城、亢父县;中部分属山阳郡的高平、方与、湖陆县和沛国的公丘县,及鲁国的薛县;南部分属沛国的沛县、公丘县和彭城国的广戚县、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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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魏
地方政区为州、郡、县、国并行。北半部分属任城郡(魏黄初三年为任城国,四年改为郡,五年为县王国。太和六年复为国,正始七年仍为郡)的任城县和山阳郡的高平县、湖陆县及鲁郡的薛县;南半部分属沛国的公丘县、广戚县、沛县和彭城国的留县。
西晋
地方政区设置沿魏制。北半部分属任城国(晋初为郡,咸宁三年复为国)的任城县和高平国(西晋太始元年,改山阳郡为高平国,治所依旧)的高平县、湖陆县;中部属鲁国的公丘县和薛县;南部分属沛国的沛县和彭城国的广戚县、留县。
东晋
地方政区设置沿西晋。北部任城县属任城郡。高平县、湖陆县,属高平郡(高平国更名)。公丘县、薛县属鲁郡。南部属沛郡的沛县和彭城郡的广戚县、留县。
十六国
先后入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属县大致同东晋。
南北朝
南宋废任城郡,任城县入高平郡。永初三年(422 年)废任城县入亢父县。大明元年 (457年)废湖陆县入高平县,高平郡迁治高平县。同时,废广戚县入留县。留、沛县皆属沛郡。中部属彭城郡的蕃县、薛县。北魏复置任城县,神龟元年迁治今济宁市中区。任城、高平县属高平郡。留、沛县属沛郡。蕃县、薛县、永兴县属彭城郡。北齐天保元年(551年)五月,迁高平郡治于任城县治,同时废高平县,其地域大部分划归方与县,小部分划入任城、驺县和沛、蕃县。废留县入沛县。
隋
地方政区实行郡(583年后为州,607 年后为郡)、县两级制。北部属鲁郡的任城县、驺县;中部与南部分属彭城郡的方与县、滕县(开皇六年蕃县更名)、沛县和留县(开皇十六年复置)。
唐
地方政区分为道、府、州、县四级。北部属兖州的任城、邹县(驺改邹)、方与县(宝应元年更方与为鱼台县);中部和南部属徐州的滕县、沛县和沂州的承县(治今枣庄市峄城)。
五代十国
后梁:北部分属兖州的任城、邹县和辉州的鱼台县;中部、南部属徐州的滕县、沛县和沂州的承县。后唐、晋、汉:北部属兖州的任城、邹县和单州的鱼台县;中、南部分属徐州的滕县、沛县和沂州的承县。
后周:北部分属济州的任城、兖州的邹县和单州的鱼台县;中、南部分属徐州的滕县、沛县和沂州的承县。
宋
地方政区为路、州、县三级。北部分属济州的任城县、单州的鱼台县;中、南部分属徐州彭城郡的滕县、沛县和沂州琅邪郡的承县。
金
地方政区与宋稍异,路下为府(州)、县两级。北半部属济州的任城县、单州的鱼台县、滕州的滕县;南半部属滕州的沛县(天兴二年沛县升格为源州)、邳州的承县和徐州的彭城县。
元
地方政区实行中书省、路、府(州)、县四级制。县境大部分属济宁路济州的任城县、鱼台县、沛县(至元八年升济州为府,三县属之。至元十二年又复为州,三县仍属之)。东南少部分为益都路峄州(县升格为州)地,最南部为归德府徐州地。
明
地方政区实行布政使司、府(直隶州)、县(州)三级制。北半部属济宁州、鱼台县、邹县、滕县;南半部为兖州府峄县(明洪武二年降峄州为县)地和徐州沛县地。
清
地方政区实行省、府(含直隶州)、县(州)三级制。北部属济宁直隶州和鱼台县;中南部为山东省兖州府邹县、滕县、峄县地和江苏省徐州沛县、铜山县地。
民国时期
中华民国1912 年,沿行清制。1913- -1928 年,地方政区改行省、道、县三级制。县境内大部分属济宁道(1912 年为岱南道,1914年改为济宁道,治济宁)的济宁县(1913年改州为县)、邹县、鱼台、滕县、峄县;西南部少部分为江苏省徐海道沛县地。
1929- 1938 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济宁。以下简称行政区)辖的济宁县、鱼台县、滕县、邹县和第三行政区辖的峄县,以及江苏省铜山行政区辖的沛县。
抗战时期
1939- -1949年9月,分属第一行政区辖的邹县、鱼台县、滕县、峄县和第二行政区辖的济宁县,以及江苏省第九行政区辖的沛县。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地抗日民主政府相继建立。
1938年12月,建立沛滕边县,属苏鲁豫特区(亦称湖西特区)辖的丰沛鱼中心县,1939 年5月,改属沛县中心县。
1939年3月,建邹西县(亦称兖济邹鱼边县),属中共邹滕峄工委领导的地区。5月,改属苏鲁豫特区辖的湖边专区。
1940年8月,沛滕边县、邹西县、滕西县同属湖区五县工委领导的地区。
1941年,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后改为战时行政委员会)成立,下设6个行政区。同年1月,邹西、滕西县撤销,改建为湖东县,属鲁南行政区第一专区。10月,撤销湖东县,建中共邹西工委,其领导的区域归属不变。1942年8月,邹西工委改为湖东工委,仍属鲁南第一专区。
1943 年9月,湖东工委改建为湖东县,其归属不变。
1940年11月,苏鲁豫特区降格为湖西专区,沛滕边县属之。1941年7月,湖西专区划归冀鲁豫区,改称晋冀鲁豫区二十一专区,沛滕边县属之。1943 年4月,沛滕边县划归鲁南行政区,改属新建的鲁南运河专区(曾称沛滕峄工委)。
1944年10月,撤销湖东县,改建为凫山县;沛滕边县改称临城县,同属鲁南第二专区。1946 年4月,撤销鲁南第二专区及凫山县,县辖区分属济宁、邹、滕县。临城县属鲁南第三专区。同年10月,重建鲁南第二专区(路西办事处)及凫山县,临城县又归属第二专区。
1948年4月,撤销鲁南第二专区,凫山县改属鲁南第一专区,临城县改属第三专区。同年6月,鲁中南行政区建立,下设7个专区、两个市,凫山县属鲁中南第四专区,临城县属鲁中南第五专区。
1949年7月,各专区改用地名称谓,原第四专区改称为尼山专区,凫山县属之;第五专区改称为台枣专区,临城县属之。
建国后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2月,鲁中南行政区党委决定建立湖区办事处,辖微山、昭阳、独山、南阳四湖及沿湖部分村庄,下设5个分区,属台枣专区。1950年5月,撤销湖区办事处,5个区分属沿湖各县。1952 年6月,重建湖区办事处,下辖4个分区,属滕县专区(1950 年5月,台枣专区与尼山专区合并,建立滕县专区,专署驻滕县)。
正式建县
1953年,撤销湖区办事处,建立微山县,属济宁专区(1953年7月,撤销滕县、湖西专区,建立济宁专区,专署驻济宁)。
1968年5月1日,济宁专区改称济宁地区,微山县属之。1983年9月,济宁地区撤销,济宁市由县级市升为省辖地级市,辖11个县(区),微山县属之。
微山县是山东省济宁市辖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济宁市南部,是山东的“南大门”。1953年,为统一管理微山湖,政务院批准设立微山县。行政区域面积1737.56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5.01万人(2016年)。辖3个街道、11个镇、1个乡,县人民政府驻夏镇街道奎文路38号。
建制沿革
微山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设立的县,此前无固定统一的县级行政建制单位,其境域分别归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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