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北京市 - 北京市 - 昌平区
机构类型:敬老院
机构性质:民办
成立时间:
占地面积:20亩
床 位 数:600
收住对象:自理
收费区间:1550-3750
联 系 人:王志强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香屯村南
电 话:立即查看电话联系方式
邮 编:
网 址:北京市昌平区玉福园敬老院官网
邮 箱:81480447@qq.com
北京昌平玉福园敬老院地处昌平区享有温泉之乡美誉的小汤山大柳树环岛北1公里,紧邻九华山庄,占地约2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8栋老年居住楼无障碍相互衔接,有住房300余间可供600余老人同时入住。是北京一家中档养老场所。玉福园敬老院院内环境幽雅安静,是老人居住的极佳选择。
玉福园敬老院本着以人为本热心服务的宗旨,充分照顾院内老人的不同宗教习俗满足老人信仰的要求。在提供基本居住设施基础上,入住老人还可根据自己的喜好自带书画、盆景和植物花卉,美化装饰自己的居住环境。此外,本着人性化服务的理念,特建立了老年活动中心和活动广场并提供了健身器材等设施,便于老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丰富在院老人的娱乐生活。玉福园敬老院周围分布有大型的医疗机构。附近定点医院有昌平中医院、昌平区医院、小汤山镇医院、平西王府中西医结合医院、安贞分院(2012年投入使用)、天通苑中医院、北七家镇医院和航空航天医院。我院将发挥地域优势(天然温泉),专车接送有游泳、泡温泉需求的老人。本院定点班车(5人起发车)线路是:本院--------龙脉温泉度假村---------小汤山浴池-----九华山庄。
您的幸福晚年是我们的理想;你的微笑是我们最大的期望;你的需要是我们努力的方向;在和您一起生活 的日子 里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是我们全院人员最大的追求!
建筑(使用)面积: 5000
医疗机构: 社区医院
入住流程
一、体检
首先到本院指定体检医院或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入住体检:(1)胸透、(2)肝功化验单(澳抗、 GPT)(3)心电图、(4)血糖、血压等。
二、审核
体检结果出来后,家属持以上检查结果到本院医务室由医护人员进行审核。
三、观察。
审核合格后缴纳入住押金即可进入为期一周的试住期和观察期。
四、办理观察试住期入院手续
1)携带老人及家属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老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2)缴纳入院生活保障金3000元至5000元
3)填写老年公寓提供的《老人入院申请》和《家属知情同意书》
4)安排老人入住,提供试住期床上用品
观察试住期内护理部将根据老年人的身体、心理等十项评估标准进行为期7日的跟踪观察并进行详细记录。
四、评估。
根据填写的《7日跟踪观察》记录,护理部评估员对老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填写《老人自理状况评估登记表》。经过评估,该老人被确认可以入住时应同时确定老人的护理等级。如确认该老人患有不能入住本院的疾病或不适宜过集体生活的情况,家属应配合敬老院将老人接出。
五、通知。经过评估老人被确认符合入住条件的,护理部出具《老人入院缴费通知单》家属即可办理老人入住手续。
六、 办理入住手续:
1)家属在护理部签订《老人入住协议》,办理相关入住手续
2)家属凭《老人入院缴费通知单》到财务部门缴费
3)护理部服务人员为老人提供以下安置服务:
(1)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领取居室门卡、电视、空调遥控器(缴纳押金150元);
(2)领取老人的床上用品及生活用具;
(3)护理员带领老人到协助老人铺床整理内务;
(4)护理员带领老人熟悉公寓内公共生活及活动区域;
(5)护理部主任、组长向老人介绍情况欢迎老人入住老年公寓。
4)护理部根据老人的《自理状况评估》,为老人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并开始付诸实施该计划,老人开始新的生活。
入住守则
为维护园内良好秩序,营造和谐温馨的居住氛围,让每位入住老人安心颐养天年,请认真遵守本守则:
一、入住老人自觉服从院方的管理,遵守院方相关规整制度,服从敬老院对设备设施、标识标志的统一设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特殊化。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共物品照价赔偿。
二、入住老人在没有得到院方与家属的共同认可下不得随意外出,办理了出入证的自理老人在外出前应请假登记,并按时返回。未办理出入证的老人须由家属陪同外出,并向院方请假登记。
三、入住老人不要带入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最好不超过100元),如情况特殊请自已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院方不承担责任。
四、为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防止交叉感染,室内(含通道)不得喂养家禽、宠物,家属探视时也不得将宠物带入敬老院。
五、为预防出现安全事故,老人未经院方同意不得自行带入电器,在使用电器时应由服务员协助操作。老人房间内不放置刀具、棍棒、易燃物等危险品。
六、为维护消防安全,入住老人及所有探视人员不得在房间内抽烟及动用明火。
七、入住老人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不打架骂人,不开过分的玩笑,不相互借钱,不随意使用他人物品。未经允许不随意进入他人房间。如发生纠纷应及时告知院方管理人员并协调解决。
入住须知
一、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以及不适合集体生活的老年人不能入住本院。
二、入住人家属中应协商确定一人作为主要联系人或代理人与院方签订《老人入住协议》及《家属知情同意书》。
三、入住人不要将电器带入公寓,若确实需要,应取得院方同意并交纳一定费用。
四、老人交纳安置费后公寓为老人提供以下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生活用品。
1)设备设施:房间内家具、电器、呼叫系统等;
2)床上用品: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等床上用品一套;
3)日用品:脸盆、脚盆、暖瓶、卫生纸、洗手液、毛巾、香皂、拖鞋、蚊香器。
五、老人需自备的生活用品。
1)三套以上内外换洗衣服;
2)一套换洗的床上用品;
3)日常服用的药品以及水杯等生活用品。
六、临时外出及退院的规定:
1)临时外出一个月以上需要保留床位的,每月按期收取床位费。
2)临时外出七天以上按就餐天数退还伙食费、护理费。
3)观察试住期(10天)内老人退院的,扣除老人居住期所用费用,所交生活保证金的其余部分如数退还,同时老人退还使用的试住期床上用品。
4)正式入住后老人退院的不退安置费,但可以带走床上用品及一次性生活用品。
驾车路线:立汤路-----大柳树环岛向北-------第二个红绿灯右转直行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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