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养老网讯:为认真贯彻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根据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4〕13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市中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通过乐山市12349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平台提供服务
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12349养老服务平台是推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的一个重要举措,近期将在市中区主城区范围进行试点运行,包括城区七个街道和棉竹镇、牟子镇、九峰镇、苏稽镇、杨湾乡、水口镇、车子镇、安谷镇八个乡镇。
(一)服务内容
12349养老服务平台是一项利用现代通信技术,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安全、快捷服务的惠民工程。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通过12349养老服务平台提供“紧急援助、生活帮助、主动关怀”三类模式,包括“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生活帮助、精神慰藉、日间照料、信息服务”等七大类服务,老年人通过电话或网络的一个指令就可以在家享受到便捷的专业化、全天候上门服务。中心将本着“四心”(热心、细心、耐心、孝心)的服务理念,精心打造“一座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二)服务对象
包括两大部分,一是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条件的老人,二是面向社会有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需求的其他老人。
2014年度全区12349试点范围内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分别为:
⒈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⒉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
⒊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
⒋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特别困难群众家庭老人,其中包括:
①90周岁以上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
②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③60周岁以上的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的老人。
(三)购买标准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区政府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分别支付给养老服务平台运营商和通信服务提供商,同时享受免费赠送手机一部。
(四)操作步骤
⒈入户登记、签订协议。试点运行范围内的街道和乡镇采取上门入户、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负责各类人群的入户登记工作。入户登记时,填写《乐山市养老服务平台入网登记表》,并与老人签订入网协议。
⒉作好公示。登记工作结束后,试点运行范围内的街道和乡镇对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名单(包含相关基础信息),以社区和村为单位,进行公示。
⒊向社会老人有偿提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凡居住在市中区七个街道和苏稽镇、棉竹镇、牟子镇、九峰镇、杨湾乡、水口镇、车子镇、安谷镇等八个乡镇,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本着自愿的原则,2015年1月中旬后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指定的电信营业厅办理申请加入12349养老服务平台,申请成功后,可享受乐山市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
二、主城区以外乡镇开展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方式
主城区以外17个乡镇,由乡镇政府作为购买主体,提供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
(一)购买内容
购买内容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支持服务。
(二)服务对象
主城区外17个乡镇服务对象包括:
⒈60周岁以上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散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⒉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老人、残疾老人和独居老人;
⒊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人。
⒋区政府认定的其他应予救助的特别困难群众家庭老人,其中包括:
①90周岁以上只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人;
②60周岁以上重点优抚对象;
③60周岁以上的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的老人。
(三)购买标准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服务对象的服务费用,区政府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不发放现金,只享受服务)划拨到乡镇。
(四)申报程序
凡符合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支持服务的老人,由本人或其亲属向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市中区居家养老管理系统服务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经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合格的,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
(五)购买方式
乡镇人民政府应通过招标、比选等各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方式,确定购买服务的企业和组织,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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