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罚3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履行贷款审核、风险控制、贷后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济活动。贷款“三查”即对客户进行调查、审查、评估,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未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充分的调查、审查和评估,导致贷款资金用途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被罚款30万元。该银行也需要加强对贷款资金用途的监管,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的经济活动。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