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并承担实质性风险 汉口银行宜昌分行被罚25万元
发布时间: 2023-06-26
汉口银行宜昌分行以自有资金发放委托贷款并承担实质性风险,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汉口银行宜昌分行被罚25万元。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审慎发放委托贷款,确保委托贷款资金用于合规用途,并加强对委托贷款风险的监管和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委托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进行审慎评估,确保贷款人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并承担实质性风险。



因此,汉口银行宜昌分行的行为违反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罚款25万元。



扫码加微信详细咨询太和智慧养老产品和平台服务!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