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残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残联: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是以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和提高患者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为重点,综合运用精神医学、康复治疗、社会心理、社会工作、社区支持、志愿服务等专业技术和方法,开展全生命周期关怀帮助、健康教育、功能训练、社会支持,以提高患者健康水平的专业社会服务。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工作机制不顺、资金投入不足、专业力量不强等问题,亟待深化以社区融合、家庭服务、居家照料为核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民政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要求,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以下简称精康融合行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社会总负担为目标,着力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布局优化、资源投入整合强化、服务内容提质增效,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获得感、幸福感,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安全、平稳、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精准实施。坚持示范带动,聚焦提高服务可及性、实施精准度,聚焦提升服务公平性、对象覆盖率,引导工作基础好、重视程度高的城市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科学布局布点、夯实基础能力、提升服务效果。
统筹协调,汇聚合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存量与增量,发挥有关部门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资源投入等方面的统筹引导作用,形成政策合力,构建分类指导、城乡统筹、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均衡发展。
需求牵引,提质增效。坚持需求导向,整合运用各类康复服务资源、方法和先进康复技术,着力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水平,推动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模式。
制度保障,持续运行。坚持顶层设计,总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基层实践和创新,推动重要制度和工作机制成熟定型,引导多方资源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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