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中国蒙古学学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2-11-26




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成立登记。该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农业部。



  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促进海峡两岸茶产业、茶文化的繁荣发展与合作交流作出积极贡献。



  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部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部备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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