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我国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由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北京市民政局和北京市老龄办联合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将于2014年5月4日至6日在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时间


  2014年5月4日至6日


  二、展会地点


  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三、展会内容


  秉承“感恩、关爱、服务、发展”的主旨,进一步提升品质,扩大规模,密切配合国家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工作部署,展示国内外养老服务业科研和实践成果,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博览会同期还将举办其他活动,促进理念创新、合作交流,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四、参展说明


  (一)组织参展,展示成果。博览会专门设立了地方养老服务品牌展区。各地可根据展会内容和参展要求,组织推荐品牌养老单位(包括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自愿参展。参展单位可直接与博览会组委会招展组联系,并于2014年4月1日前将参展申请表报送至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二)组织观摩,交流学习。博览会是国内外养老服务业先进理念和优秀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有利于分享国内外成功经验,加强与同行之间的交流学习。各地可以组织本地区养老服务管理部门、研究机构、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等相关人员参展、参会观摩、参与各主题论坛。如需统一安排接待的,请于2014年4月1日前将人员名单报送至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博览会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附后)。详情请登录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官网 。


  民政部办公厅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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