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的通知》(民函〔2014〕20号),经各单位自愿申报、省级民政厅(局)推荐,民政部审核,现确定北京市第二福利院等94家单位为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附后)。试点周期为两年。
各试点单位要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服务对象满意度高为目标,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从标准计划编制、标准制定、标准实施、自我检查评估等方面推进试点工作;要系统梳理本单位工作职能,全面把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对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围绕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编制好本单位的标准体系表,加大标准宣贯力度,促进民政管理服务更加程序化、规范化、高效化,进一步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效能,创建管理与服务品牌。
各级民政部门要立足实际,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对试点单位开展督促检查,争取尽快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试点合格单位,为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引领。
民政部将通过专题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方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统一组织开展合格评定,并对试点合格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附件: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民 政 部
2014年5月4日
附件
第二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北京市
北京市第二福利院
北京市八宝山革命公墓
天津市
天津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天津市养老院
天津市津南区颐养院
天津市宁河县社会福利院
河北省
张家口市殡葬管理处
唐山市滦南县光荣院
唐山市殡葬管理处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
锡林郭勒盟社会福利院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社区建设办公室
辽宁省
辽宁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辽宁省本溪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辽宁省本溪市儿童福利院
辽宁省本溪市救助管理站
辽宁省本溪市殡仪服务中心
辽宁省本溪市军用饮食供应站
吉林省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
长春市救助管理站
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街道社会救助服务大厅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养老中心
大庆市第一福利院
绥化市兰西县中心敬老院
上海市
上海市浦东新区救助管理站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利企事业管理所
崇明县殡仪馆
上海巾帼园婚姻介绍所
江苏省
徐州市社会福利院
浙江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