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区、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子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工作部署,提高广大务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关爱技能,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意识,增进亲情关爱,促进安全生产,推动实现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双受益,民政部、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5月至10月。


  二、地点安排


  中建集团100个在建项目工地。


  三、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农村留守儿童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民政部、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各省(区、市)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办公室、民政厅(局)、中建集团有关子企业。


  一般以省(区、市)为单位设立宣讲分场,如: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江西分场)。


  各省(区、市)民政厅(局)、中建集团有关子企业明确的联络员,负责分场宣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附件1、2)。民政部社会事务司、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将视情派人参加有关分场宣讲活动。各分场可参照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活动确定活动流程,并结合当地实际创新。


  四、参加人员


  农村留守儿童省(区、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各省(区、市)民政厅(局)有关同志,中建集团有关子企业同志,有关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代表、农民工代表、媒体记者等。


  五、宣讲内容


  一是政策法规专题,主要宣讲《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政策法条;二是家庭监护专题,教育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进一步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尽责,加强对留守未成年子女的有效监护;三是亲情沟通主题,宣讲如何加强亲情关爱,加强技巧交流培训;四是安全自护专题,教育引导监护人及农村留守儿童提高保护意识。


  各地可结合实际工作,对宣讲内容作进一步丰富完善,社会事务司将编印部分宣传资料,印发各地参考。


  六、授课专家


  民政部将围绕家庭监护、亲情沟通、安全自护三个重点,遴选部分专家学者(附件3)进行宣讲。各地可根据地域、宣讲内容等邀请相关专家,宣讲专家也可自行确定。专家交通、食宿及授课费按照有关标准,由各分会场承办方协商解决。


  七、有关要求


  (一)统筹安排,密切配合。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省(区、市)民政厅(局)要精心组织,提前策划,周密实施,中建集团有关子企业、项目部要在场地准备、人员组织、活动安排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农村留守儿童省(区、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代表及各省(区、市)民政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宣讲活动不少于1场。


  (二)精心策划,加强保障。各地在参考借鉴首场宣讲活动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创新宣讲方式,丰富宣讲内容,开展特点鲜明、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讲活动;要加强工作策划,精心设计温暖水杯、毛巾、手袋等亲情慰问品;要认真做好活动流程、宣讲会场布置、人员组织等工作,要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不发生意外事故。


  (三)认真总结,扩大宣传。各地要注意收集整理宣讲工作进展动态,加强信息交流和报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要借助各类宣传媒体的力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和传播平台,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努力强化家庭监护、依法尽责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增进宣讲实效。


  


  附件:1.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民政部门联络人


    2.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中建集团联络人


    3.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活动宣讲专家名单


 


  


民 政 部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1日


 


联系人: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王金霞  杨剑


电  话:(010)58123254  58123242


联系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顾笑白 廖东红


电  话:(010)86498525  8649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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