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任务,民政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民 政 部
  2018年7月26日


 



  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中央制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形成了全党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几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降低,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大,还存在一系列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的制约因素。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我国脱贫攻坚进展和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出台了《指导意见》,对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有效开展作出全面部署,为各地各部门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民政部门需要承担的任务非常繁重。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指导意见》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
  二、准确把握民政领域脱贫攻坚面临形势
  党中央作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将兜底脱贫攻坚作为民政工作重中之重,加强研究部署,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重要活动,推动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全国所有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1800多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推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老年人关爱保护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贫困地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易地搬迁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覆盖。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完善村级议事协商公开机制,开展“村霸”相关问题专项整治,保证贫困村村民对扶贫工作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先后派出15批次80多名干部到江西遂川县和莲花县开展定点扶贫工作,两县贫困发生率分别降至3.1%、2.69%。牵头推进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显著改善了片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状况。组织多个全国性社会组织对口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向240多个贫困县(市、区)选派了50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00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推树了一大批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项目典型。
  同时也要看到,民政领域脱贫攻坚任务依然繁重艰巨。社会救助方面,未来3年3000万左右的未脱贫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还有不少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需新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兜底保障压力较大。养老服务方面,贫困地区老年人口比重大、收入水平低、居住分散,高龄、失能、独居、留守的老人增多,常住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对发展养老服务提出挑战。设施建设方面,贫困地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薄弱、财力不足,需要加大支持倾斜力度,科学规划建设。社会力量参与方面,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脱贫攻坚的潜力和空间还很大,需要进一步加强动员组织工作。定点扶贫方面,两个定点扶贫县脱贫摘帽还面临一系列难题,需要加强统筹协调,采取综合措施研究解决。民政部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认清形势,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精神,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集中力量攻克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坚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从民政部门职责出发,聚焦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加强衔接,进一步创新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思路方法,坚持政府兜底保障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见效,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着眼于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拉高预期,形成稳定可持续的兜底保障机制。
  坚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留守”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群体精准施策,把各项民政政策措施用准、用好、用足。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的同时,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积极调动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专业社工、志愿服务人员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贫困地区村民自治的作用,有效扩大各方面参与。


  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以改革创新破解民政领域扶贫政策瓶颈。紧紧围绕贯彻实施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从全局视野统筹谋划部署推动各项扶贫工作,提升扶贫工作站位和水平。
  (三)任务要求。
  《指导意见》对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健全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加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到2020年所有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不愁吃、不愁穿”。健全贫困地区残疾人福利政策,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强化对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料服务。创新家庭养老方式,落实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立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加强易地搬迁安置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居民幸福感、获得感。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脱贫攻坚,鼓励引导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精准扶贫。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