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已商中央编办同意,并经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6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工作,关心未成年人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落细,现就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利益和需求,在处理未成年人事务中始终把未成年人权益和全面健康成长放在首位,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加强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有效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强化顶层设计、部门协作。坚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