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民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市场监管局、残联:
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的通知》(民发〔2020〕149号)精神,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北京市石景山区等22个地区为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年。
请你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发展模式,指导试点地区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努力推动试点取得成效。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省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综合创新试点。
民政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残联等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评估。对统筹推进不力、工作进展缓慢、试点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将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试点资格等处理。
附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附件
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地区名单
北京市:石景山区
河北省:衡水市
辽宁省:鞍山市、盘锦市
上海市:青浦区
浙江省:杭州市
安徽省:芜湖市
福建省:三明市
山东省:青岛市、威海市
河南省:安阳市、驻马店市、南阳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郴州市
广东省:东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重庆市:永川区、巴南区、大足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陕西省:宝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