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举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2021年培训计划及业务工作安排,现就举办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7月20日—23日(20日报到,23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黑龙江省黑河市黑河银建酒店(黑河市爱辉区双拥大街31号)。


三、参训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界线管理工作的同志各2名;西藏、青海各增加1名同志。


四、培训内容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部署安排,行政区域界线相关理论和工作实践等方面内容。


五、有关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遵守廉洁纪律。


2.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7月14日前将参训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级、联系电话)报送民政部区划地名司。



民政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2日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联系人:王 腾


传  真:010-581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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