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应该讲原则。当然,这个原则除了大是大非之外,在有益、有害之间也应该讲。笔者的一个亲戚,不抽烟、不喝酒,就喜欢吃猪头肉。女儿、女婿十分孝顺,劝吃点儿蔬菜,说吃肉对
老人没好处。说轻了,他当耳旁风,说重了,他就急。“我就好这一口。再说了,我吃了一辈子猪头肉都没事,现在吃就不行了?我看你们就是心疼钱,甭说我还有退休金了,就是没有,想吃你们也得给我买去!”
女儿女婿无奈,再劝,还不知他要说出什么来,只好由着他。
去年,他因为大吃猪头肉住进了医院,女儿女婿一家人小心伺候,满以为他出院后长记性了,岂料他乘人不备在外面买了猪头肉后偷吃,不到半日,来了个“二进宫”。这一下子,一住就是半年。
女儿女婿后悔没有坚持“原则”,若当初就是不让他吃,他能怎么着?不就是臭骂一顿吗?骂就骂吧,还不是为他好!也就怕惹他老人家生气,最终,他们放弃了“原则”,依了他,顺了他,这不,正是这一片孝心,才致使他的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