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养老为我国提供更完善的养老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 2022-11-21
我国的人口老龄化伴随着“先老后富”和“先老后备”等问题。老龄化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抚养比下降,支付缺口加大,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巨大压力。为解决老龄化给养老保障体系带来的挑战和压力,更好地构建和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障体系,相关部门提出加强和完善养老保险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工作。
由著名经济学家、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教授提出的“消费养老创新模式”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据了解,消费养老模式是个人养老的创新模式,是政府主导、专家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个人养老保障新机制。根据消费资本原理,消费者通过日常消费获得消费资本利润,从而转化为个人养老金的一种创新养老保险机制。
陈瑜教授介绍,根据消费资本理论,消费者购买商家的服务后,支付钱款转移到厂商和企业手中,进入了企业的下一个生产流程和业务流程,并转化为资本。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也是投资者,消费货款转化的资本也会产生利润。因此,消费者应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从企业利润中得到一定比例的收入,消费者可以将这部分收入转化为个人养老金。
“在这一养老保险机制下,消费者和被保险人将从传统保险制度下的被动参与者和执行者,转变为新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动参与者和主人,成为新养老保险制度的主力军。”消费者养老创新模式的主要特征和功能如下:"一是涵盖范围广泛。消费的普遍性决定了消费养老的普遍保障;二是积累期长,有消费就有积累;三是无需直接缴费,消费养老金的资本积累来源于消费行为的回报;四是满足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多方面需求;五是该模式强调合法、合理、合规、安全的重要性。管理理念是为每个消费者开设一个监管账户,以确保消费者账户资金的安全;六是开辟了新的养老渠道,大大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专家认为,“消费养老模式”作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消费资本的引导下,充分利用了市场的力量,开辟了养老资金的新渠道,建立了与市场接轨、充满内在活力的养老保险模式。它是全国城乡居民共同参与的全民养老和终身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将有效为解决世界性养老保障问题提供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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