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清泉养老公寓被长期霸占拒不退还法院依法
发布时间: 2022-11-21
  在一些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总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执行法院判决,严重损害了胜诉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针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11月10号上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一次集中清场行动。

  行动开始!随着执行法官一声令下,济南天桥法院数十名工作人员进入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5号的济南清泉养老公寓内,对被告人何某长期霸占老年公寓拒不退房进行强制执行。2016年7月,被告人何某与房东张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用于养老公寓的经营活动。在租赁过程中,两人产生了合同纠纷,根据法院判决,要求被告何某返还房屋并支付房屋租金,何某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4月,山东高院驳回何某某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由于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传唤、约谈被执行人何某,何某拒不到庭,天桥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5日向两被执行人发出腾房公告责令其迁出上述判决所判的房屋。可到期后,被执行人未腾房。10号上午,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对判决进行了强制执行。

  由于老年公寓内仍有部分老人,加上寒冬即将来临,此次执行人员仅对原管理人员进行登记或清出,对公寓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就地查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齐栋告诉闪电新闻记者:“在执行前期,我们就通过申请人,联系了另外一家专业的养老机构,我们对该涉案房屋进行腾空之后,老人并不离开现场,下一步有老人与新的养老机构重新签署养老协议,如果老人愿意离开也可以离开,不愿意离开的也可以继续在现有住址进行养老。”

  同时,执行法官也表示,对于原有的工作人员,可以继续在养老公寓工作,并保证待遇不降低,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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