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子不赡养老人反而向母亲索要叫妈费,你怎
发布时间: 2022-11-21

陪父母变老,其中就包括要赡养父母,赡养父母也是最基本的。赡养父母,它不仅是道德与情理上的问题,也更是法律规定的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今天早上刚下楼准备丢完垃圾去上班,还没走出小区,就听见有人议论,关于赡养父母的问题,其中,有个问题引起了我的注意:某小区一男子不赡养老人反而向母亲索要叫妈费,这是怎么回事呢?对此,你怎么看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具体来看看。

2015年6月6日,李某和刘某经过他人介绍相识,二人相识后很快便确定了感情,两人在交往的过程中非常愉快,感情越来越好,交往得也更加频繁了,不久之后二人便结了婚。

婚后,刘某还给李某生了两个孩子。后来,李某便和父母分开居住了。然而,结婚后还没几年,李某就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但是自己资金不够,便前前后后向自己的母亲李某某借了若干钱。

如今,李某某已经年近八十岁了,并且现在已经体弱多病,没有任何收入和来源了,老伴也早在前几年就已经去世了,现在身边需要人照顾。

然而,儿子李某不仅对母亲不管不问,而且还找各种借口不还钱也不对母亲支付任何赡养费用。母亲李某某实在是走投无路,无可奈何之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归还借款并尽赡养义务。

后来,李某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还说既然母亲无情,也就不要怪自己无义。于是,他萌生了一个想法,以为自己很聪明,说做就做,他要求母亲应当向自己和妻子支付“叫妈费”以及孙子的“叫奶费”。

并且是按照每天一块钱计算,然后抵掉借款,李某某还欠自己钱。最终,法院将本案进行了调解,叫妈费”“叫奶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且还违反公序良俗,对此荒唐行为进行了严重批评。

同时,李某还得主动向母亲认错,并写下保证书,承诺借款分期还清,并表示一定尽赡养义务,每年拿钱粮赡养母亲。李某感到气愤,也无可奈何,只能按照法院的要求执行。对于此案,你怎么看呢?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看完案例,你有什么想法呢?有人说法院判得好,李某简直就是白眼狼。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在上述案例中,李某对年老多病的母亲不管不问,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情节严重的话,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简单来说,也就是在经济上子女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当尊敬、关心和照顾,并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此外,赡养义务不因赡养人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予以免除。同时,借贷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说,李某有义务向母亲返还借款。现在,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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