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各养老机构恢复疫情防控常态化
发布时间: 2022-11-21

  3月3日,济南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恢复养老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自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恢复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根据《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1]4号)文件,结合济南市实际,经请示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自即日起,全市养老机构不再执行《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济民发[2021]4号)文件,恢复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

  通知要求,下一步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第345号)文件要求,做好日常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在院老年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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