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情于法皆需赡养老人
发布时间: 2022-11-21

  “你把我养大,我陪你到老”,是多数家庭的亲子关系,但如果父母未把你养大,你是否能够拒绝陪他“到老”呢?今天的“家春秋”专刊就提出了这样一个有代表性的案例。对此,我要告诉广大读者,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无条件地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未尽抚养义务”不能成为拒绝赡养义务的抗辩理由。也就是说,子女赡养父母,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一点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从道义角度而言,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虽然父子情感失联多年,但血缘关系是分割不了的,在老父年迈之际,儿子理应为父亲养老送终。至于把老父送进养老院,也是迫于现实的无奈之举,只要儿子多去探望,就是尽孝了,会给老父带去更多的心灵抚慰。

  案例中的母亲出于情感上的怨恨,不希望儿子赡养亲生父亲,虽然这种情绪可以理解,但对于有类似经历的女人,我想提醒一句:你可以继续恨对方,但不要阻拦孩子照顾父亲,毕竟,那是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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