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顺利完成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基线调
发布时间: 2022-11-21
  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19〕483号),确定全国71个市(区)为安宁疗护试点市(区)。福建省福州市和漳州市被选定为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安宁疗护以“提高临终患者生命质量”为目标,为生命终末期或老年患者提供切实有效的减轻身体、心理方面痛苦的诊疗、护理服务,并对患者及家属提供相应的人文关怀,让患者在安祥宁静有尊严地走完人生生命旅途。试点地区将重点围绕开展试点调查、建设服务体系、明确服务内容、建立工作机制、探索机制保障、加强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规范标准和加强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开展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试点要求,漳州市和福州市对辖区内安宁疗护服务现状开展试点调查,重点摸清医疗或养护机构和居家养老可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情况、相关配套措施、安宁疗护服务提供者的认知和服务情况、患者及家属的需求、社会舆论情况等;经各级医疗机构申报和市级评估遴选,确定2~3家符合条件的安宁疗护试点单位。

  在建设服务体系方面,探索将安宁疗护工作纳入区域卫生规划,支持在医养结合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支持开展居家上门安宁疗护服务;结合实际,有条件的可在二级、三级医院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创新远程互联网服务模式,创建多学科服务团队,逐步推动形成举办主体多元、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在建立可复制的安宁疗护工作机制方面。探索建立机构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机构与机构间、机构与居家间通畅合理转介机制。逐步完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探索可复制的安宁疗护标准和办法,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健全科学的安宁疗护评估和质量评价体系,并加以推广。

  2019年11月,全国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基线调查工作正式启动。我省福州市和漳州市积极参与调查,在本地区各选取9个安宁疗护机构,开展本地区安宁疗护基本情况基线调查,内容包括安宁疗护机构基线调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安宁疗护知识、行为和态度基线调查、社区家庭老年居民安宁疗护需求基线调查表、患者家属对安宁疗护服务满意度基线调查问卷等。截止12月10日,顺利完成本次调查任务。

  2019年10月国家出台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其中将把“安宁疗护”是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下一步,国家将完善标准规范,制定出台安宁疗护进入的指导标准,明确安宁疗护用药指导、专家共识等,争取通过试点工作经验的积累,尽快把安宁疗护在全国全面推开。我省将紧跟步伐,吸取先进地区开展安宁疗护的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有意愿开展安宁疗护的机构按照要求,争取通过积累经验,尽快将安宁疗护在全省范围全面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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