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大代表接连发声,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发布时间: 2022-11-21

“意见”提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决策部署,建立我省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长效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改善全省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及时为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线医务人员落实政策待遇、提供生活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提出若干意见。


对于本次疫情,各地政府都发布了一系列措施,用于一线医务人员以及防疫人员补助与保障。而今天终于有地方将这些补助保障,写入保护关爱医务人员长效机制中,为所有医务人员未来发展保驾护航。

省政府发文,落实政策待遇

保障乡村医生补助、养老

“意见”提出:


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落实好国家关于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的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在落实现有政策基础上,严格落实国家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对一线医务人员提高薪酬待遇的相关政策规定。


对积极参与处置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核定当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可一次性单独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补偿医务人员付出的超常劳动,并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


进一步健全卫生职称评价办法,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列为职称评定指标。


......等等,“意见”共提出了27条措施,全方位保护关爱医务人员。


另外,本次“意见”也同样明确: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不难发现,这是近期第二个将村医养老再次提上日程的省份,前几日安徽省的一份文件,同样牵动无数乡村医生的心!

3月2日前

解决全省乡村医生养老问题!

近日,一则安徽省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加快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在村医圈里引发了热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地督查反馈意见的函》(国卫办督查函(2020]59号):“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76.2%的县区尚未出台具体政策,淮南市各县区均未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现提出以下整改意见。


一,各市务必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18号)要求,抓紧谋划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执行”政策。提出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及进度安排。


二,加大整改力度,加快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比照村干部执行”政策。


三、各市整改落实情况3月2日报我委基层处。落实在岗村医养老保险政策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重点任务清单。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其实每个省的标准都不一样,但是宗旨只有一个,要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可惜多年来,真正落实村医养老的地方仍旧不多...

2020,村医养老政策必须加速落地!

除了安徽省和青海省在此期间再提村医养老之外,前几日全国人大代表刘亚声也再次发声:要求制定并完善关于村医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从制度上解决村医养老问题,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夯实基层卫生网底基础。


之前,听到许多人提起乡村医生,总是一脸漠然,他们并不知道村医的工作,也不了解村医的职能,更加不了解这个队伍对于我国医疗网底的重要程度。


而这次疫情,乡村医生再次站在了农村防疫最前线,再一次证明,乡村医生并非可有可无,反而是地方绝对少不了的存在。


疫情终会散去,胜利终归属于我们。对于各地基层医务人员来说,补助是其次,疫情防控是我们的天职。


只是希望:疫情过后,能够给与我们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乡村医生一个更加合理的发展,从养老到身份,一步步解决乡村医生发展之痛,让村医一直漂浮的心,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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