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日,辽宁省民政厅印发《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此项工作分为工作任务部署、落实国家标准、开展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转化四个阶段进行。

《方案》明确,10月底前,大连市民政局组织金普新区民政部门进行试点探索,形成《辽宁省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样板。11月底前,省民政厅总结公开标准目录样板,并在全省推广。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实行全省统一的公开标准目录,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编制本地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信息内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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