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时代“535”发展战略推动吉林民政事业高
发布时间: 2022-11-21

吉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乔 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建设“幸福吉林”目标,吉林省第十八次民政会议明确了新时代民政事业“535”发展战略,即深入实施“五大民政幸福工程”、着力提升“三个能力”、加快推进“五化统筹”发展,擘画了吉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蓝图。

深入实施“五大民政幸福工程”

“幸福养老工程”。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机构1478个,床位13.5万张;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920个,实现全省社区全覆盖;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3个,培育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626个,年服务老年人100万人次。吉林省将以实施“幸福养老工程”为主线,加强养老服务政策供给,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支持,完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邻里互助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双轮驱动、同步发展,实施精准幸福养老,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幸福帮扶工程”。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做好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境儿童和农村“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持续提升各类群体保障水平,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57.8万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保护制度全面建立。吉林省将严格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残疾人帮扶制度,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幸福便民工程”。全省民政系统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利的服务。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吉林省将完善各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努力实现各类民政审批服务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一网通办、异地可办”,让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幸福公益工程”。吉林省大力发展慈善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在助医、助学、助孤、助困、安老、扶贫和救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累计募捐款物5.35亿元(现金2.71亿元、物资折款2.64亿元),有力支援了疫情防控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慈善法,吉林省将推动出台慈善地方法规,建立慈善信托管理、慈善记录统计和慈善表彰等制度,持续深化“幸福公益工程”建设,突出抓好社区“道德银行”建设,增强福彩公益金使用效能,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幸福社区工程”。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三为三全”幸福社区建设新模式,即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以建设幸福和谐美好社区为目标,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为居民群众服务全覆盖、社区综合治理全覆盖,明确了新时代全省社区治理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吉林省将加快推动社区网格化、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智慧社区等建设,努力打造社区特色服务品牌项目。

着力提升“三个能力”

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能力。近年来,省民政厅围绕兜住收入水平、兜准救助对象、兜实保障待遇、兜牢民生底线、兜好保障成效“五兜”目标,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4372元,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均高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吉林省将继续完善和创新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形成以生活救助制度为基础、专项救助制度为支撑、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发展格局。持续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即无力脱贫兜底一批、支出核减纳入一批、重点保障改善一批、脱贫渐退扶助一批,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积极推进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制度。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合党委作用,实现基层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切实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研究制定乡镇、街道设置标准,继续推进县城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提升县城管理服务水平。

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工作,2018年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作出具体部署。省民政厅连续四年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加大对基层的指导帮扶力度。吉林省将继续推动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基层民政工作有机构理事、有人干事、有钱做事、有场所办事、有手段成事的“五有”目标。积极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着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

加快推进“五化统筹”发展

加快推进民政法治化。坚持用法治精神引领工作,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针对机构改革后民政工作特点,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慈善、殡葬、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等方面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尽快健全法治保障。

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注重加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拓展民政地方标准研究制定覆盖面,尽快形成科学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配套、功能完备的民政地方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跟踪评估,推动标准的有效实施。

加快推进民政社会化。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促进社会资源向民政领域集聚,加快促进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等产业发展。发挥好社会组织、慈善项目、志愿服务等平台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

加快推进民政信息化。强化统筹管理,积极发展智慧救助、智慧养老、智慧社区、智慧便民、智慧公益“五大民政智慧工程”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供给精细化、精准化水平。搭建民政领域“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民政大数据体系,全面提升业务协同能力。

加快推进民政专业化。针对民政工作政策性强、业务多元特点,制定完善专业服务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健全民政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专业技能人才队伍。积极为全省开设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搭建实训基地,为民政领域专业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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