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医生
发布时间: 2022-11-21

 

甘卫基层函﹝2019412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切实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下简称“签约服务”)中存在的服务能力不足、签约质量不高、履约意识不强、监管制度不严等问题,着力提升签约质量,有效发挥签约服务在分级诊疗和健康扶贫工作中的重要推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签约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突出慢性“四病”签约服务管理

  各地要把提升慢性“四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结核病)签约服务质量和健康管理成效作为2019年下半年签约服务的重点任务。

  (一)完成人员信息核对。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慢病管理和签约服务信息系统的慢性“四病”人员信息进行校验比对,确保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和“健康甘肃”手机APP的签约慢性“四病”人员信息,与全省慢病管理系统的患病人员数据信息保持一致,为签约服务精准实施提供数据支撑。

  (二)分解签约服务任务。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辖区慢性“四病”人群签约服务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慢性“四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甘卫疾控函〔2018789号)要求,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和签约团队的年度任务、完成时限及质量要求,并按照“分片包干”原则量化分解县级医疗机构和专业机构在业务指导、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

  (三)加强能力提升培训。省卫生健康委将慢性“四病”的规范化诊疗和管理作为2019年和2020年全省基层服务能力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整合项目资金,集中组织培训。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级培训计划和项目方案,加强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台账管理、成效考核等制度,做到培训质量有保证、培训成效可叠加。

  (四)强化关键环节管理。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定期回访、用药监管、病情监测、健康指导、并发症预防及慢病卡办理作为签约团队慢性“四病”人员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确保慢性“四病”签约人群规范管理率稳步提升。

  (五)强化慢病患者处方管理。签约团队要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专家指导下,推广长期处方服务,在安全、合理、有效的前提下,为慢病签约居民开具48周的长期处方,减少往返医疗机构次数。并按照《贫困地区主要慢性病健康教育处方》(国卫办基层函〔2019276号,附件1)要求,对患有冠心病、慢阻肺等6类慢性疾病的贫困人口,做好康复指导等工作。

 

  二、巩固提升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户“一人一策”健康帮扶指导方案》(甘卫发〔201898号)等文件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一人一策”健康帮扶。

  (一)开展自查整改。各地要以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人群、慢性疾病人群、失能老年人群及二级以上残疾人群为重点,全面自查医疗救治、规范用药、健康管理、康复指导、并发症预防等环节的签约落实质量。自查整改工作于20198月份开始,各市州务于10月底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健康处。省卫生健康委将于11月集中开展自查整改验收评价,并视情将验收评价结果抄送当地人民政府。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在签约医生之间、签约团队与医疗机构之间构建紧密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联系,加大业务指导,提高服务成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做好贫困人口签约人员转院诊疗的对接、协调等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专家号源预留、病房床位预留、检查检验优先、转诊绿色通道等保障制度。

  (三)落实应签尽签。各地要认真梳理甄别未签约贫困人口,除失联、入狱、死亡、拒签等原因外,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自愿签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帮扶,做到应签尽签。“一人一策”手机APP数据库每周与省扶贫办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更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促辖区签约团队及时进行数据查新并积极跟进服务落实,对自愿不签约人员,签约团队要与其签订知情告知书。

 

  三、健全完善签约质量评价制度

  (一)实施签约服务质量评价。20198月开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签约措施制定和落实质量,及签约对象满意度调查为重点,参照《甘肃省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基本标准》(附件2),结合实际开展数据核查、专家评审、电话随访、实地调研等服务质量评价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通报上月评价结果。

  (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签约服务质量评价与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自查整改紧密结合,建立“回头看”制度,将问题整改纳入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对问题反复存在、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约服务提质增效行动方案要求,提请健康扶贫专责组追责、问责。各地要做好质量评价通报材料的留档备案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在自查整改验收评价工作中重点检查。

 

  四、落实签约服务绩效分配制度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甘卫发〔2018268号)等文件要求,落实贫困人口和普通人群签约服务绩效分配制度,合理体现签约医生劳动价值,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进一步加强与医保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贫困人口签约服务费中由医保资金承担的部分能够及时拨付,无法协调解决落实的要及时上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协商解决。要高度重视绩效分配相关数据在“甘肃省基层卫生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五、大力推广信息系统应用

  (一)加强数据储备。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对提高签约服务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指导和督促签约团队做好新签、续签人员信息的录入工作,并逐步完成已签约人员信息的转录工作,推进签约服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各地务必于201911月底前完成已签约慢性“四病”人员(农村贫困人口除外)签约信息的转录工作,确保系统数据核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大力宣传推广“甘肃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系统”居民端手机APP功能,引导签约居民接受和使用在线随访、健康咨询、预约挂号、信息推送等服务功能,使群众感受到信息化管理的便捷性,提高参与签约服务的主动性。

  附件: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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