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养老机构新建机构每床
发布时间: 2022-11-21

 

截至去年年底,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48.4万人,高于14.3%的全国水平,且每年以3%的速度递增,养老形势十分严峻。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陕西省 《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办养老机构可享政策优惠新建床位可获补贴
 
《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明确规定社会资本可参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兴办养老机构以及进入养老产业并提供服务产品。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均按新建(改扩建)床位数,在资金补助、土地供给、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医疗康复、责任保险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推行院长岗前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民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3000元,改扩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贴2000元,明确由各级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同承担。
 
今年新增三万张养老床位三年内建四千个农村幸福院
 
截至2012年底,我省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1574家,共有养老床位11.1万张,老年人床位拥有率达到22‰。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4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了各类养老机构新增三万张床位的目标任务。
 
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重点保障“三无”、“五保”、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人的基础上,为社会其他老年人提供服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同时,《关于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的意见》中提到,计划三年内全省建设农村幸福院4000个,使农村养老服务覆盖50%以上的农村社区,推动城乡养老事业均衡发展。
 
业内解读:50张床位以下养老机构已可申请办理
 
对于新出台的 《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若干意见》,记者采访了中慈西安汉城老年服务中心的杜伟荣主任。她表示,上级部门已经召集她们开会通知过这项政策,对于政策中的有关内容,杜主任非常认可。
 
“我觉得政策非常好,对新建和改扩建的养老机构进行床位补贴,可以使养老机构完善、提高自身的设施、环境,也可以鼓励更多的个人或者企业投入、兴办养老机构,尤其是对于想要兴办中、小规模养老机构的人来讲,给了他们更多的机会。以前,可能50个床位以上,才可以申请办理养老机构,但是现在没有了这样的限制。”杜主任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不仅可以缓解公办养老机构紧张的局面,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来讲,也能让更多得不到家人照顾的老人得到照顾,让她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低保申请统一改由乡镇政府受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中的低保制度,将家庭财产与原来的家庭收入、户籍状况共同作为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
 
将原来可由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低保申请,统一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低保申请。并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申请低保家庭逐一入户调查,县级民政部门要
 
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特别是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实行城市按月、农村按季进行核查。
 
同时,财政继续坚持按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可用财力的2%和1%安排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分别不低于上年度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做法,不断加大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