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降低养老机构设立门槛
发布时间: 2022-11-21

 

上海申请设立养老机构的门槛将降低。
 
正在起草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拟将申请设立养老机构需50张以上床位调整为10张以上。
 
在昨日举行的2013年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第三场督办“事业发展”现场,有关部门还表示,上海将适时对养老服务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在修订下一轮的上海家庭病床地方标准时,将写入养老机构设置家庭病床的规定。
 
拟建家庭病床监管机制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的现实需要,上海早在2006年就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开设的家庭病床,其符合规定的费用可纳入医保结算’等发展养老服务的主要扶持措施。”市人大代表庄振文说。
 
“在一些民营的养老机构,许多失能老人原在家中设立了家庭病床,但转到养老机构后不能办理家庭病床,这就势必增加个人医疗费用,这显然很不合理。”庄振文建议,上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主动加强宣传和落实,对所在区域的所有养老机构采取主动服务的方式,并在养老机构中开展家庭病床的设置工作。
 
对此,市卫计委表示,许多失能老人转到养老机构后不能办理家庭病床等情况确实存在。上海积极鼓励养老机构设置内设医疗机构。目前,全市631家养老机构中,有120家养老机构设置了内设医疗机构,其中84家已纳入门诊医保联网结算。
 
市卫计委也与市民政局沟通,共同谋划进一步将养老机构与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整合,在条件允许的养老机构内逐步设立更多的内设医疗机构,并积极争取相应的医保政策。
 
市卫计委表示,在修订下一轮的上海家庭病床地方标准时,将考虑代表建议,写入养老机构设置家庭病床的规定;尽快联合民政、医保部门对部分养老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并根据调研结果逐步形成本市养老机构建立家庭病床的运作机制和监管体制。
 
市卫计委还透露,今年年底前,浦东新区将完成全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区域内所有养老机构(约110余家)的签约工作,并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设置家庭病床的老人提供服务。
 
适时调整老人补贴标准
 
对于市人大代表张雅玉等提出的加强居家养老队伍等意见,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社区为老人服务是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目前,本市对60周岁及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的本市户籍老人,给予人均300元/月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在此基础上,照料等级为中度或重度者,设立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为中度每人100元/月、重度每人200元/月。同时,对80周岁及以上、独居或纯老家庭的本市户籍城镇老人,本人每月养老金低于本市城镇企业平均养老金的,经评估需要生活照料者,按养老服务补贴和养老服务专项护理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至2012年底,本市共有12.6万名老年人经评估获得养老服务补贴。
 
市民政局提出,根据代表意见,将与财政积极沟通,将适时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对于助餐服务,市民政局将继续鼓励社区设立200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鼓励老年助餐需求较为集中的中心城区,按需求网络化规划布点,扩大服务覆盖面。对符合一定要求的助餐点,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一次性资助,各区县也对助餐点的设立和日常运作给予补贴。
 
养老机构条例11月一审
 
对于市人大代表朱如安提出的“关于政府应支持扶持社区养老福利机构建设的建议”,市民政局负责人表示将“解决采纳”。
 
市民政局介绍,上海市正在起草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拟将申请设立养老机构需50张以上床位调整为10张以上,今年11月将由市人大一审,根据民政部规范性文件,虽然明确了10张以上床位可以申请养老机构许可,但相应标准不能降低。
 
根据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养老机构床位数应在10张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