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桐庐推进微型养老机构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1-21

在杭州市桐庐县,微型养老机构是弥补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功能不全等问题的重要举措。

目前,桐庐已出台《桐庐县关于加快发展微型养老机构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部门服务促进微型养老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以打造覆盖全县的微型养老机构服务体系,并专门成立了由民政、消防、国土、住建、市场监管、环保等单位组成的县微型养老机构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并建立了“一窗口进,一窗口出”的并联审批制度和多部门现场指导制度,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

根据各地区不同区位条件,桐庐灵活运用“居家机构化”和“机构居家化”两种模式。一是支持家庭养老院承接农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职能,向农村社区居家养老人员开放,为居家养老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二是对全县有条件的农村居家养老照料中心,通过改扩建,升级硬件设施与软件,增设护理型床位,建立微型养老机构。

同时,桐庐鼓励专业社会中介服务组织运营微型养老机构,并实现连锁化运营。目前百江镇东辉村、合村乡三源村、旧县街道上峰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完成“居家机构化”改造,并与桐庐君山之家为老服务中心达成委托运营协议,实现了公建民营,市场化运作。

目前桐庐县已有10家微型养老机构,预计到2020年,桐庐县将拥有20家微型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养老服务的区域性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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