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养老事业发展成为“强字号”工程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年来,福建省泉州市通过强化统筹部署、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督查指导、强化典型学习、强化社会参与、强化正面宣传七个方面,进一步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使之成为“强字号”工程。

强化统筹部署。从市长提要求、分管领导多次专题调研督导,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多次研讨养老相关议题,再到全市上下实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三个纳入”(纳入民办实事项目、纳入财政预算、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调动各地在推动养老事业发展上的积极性。

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均建立起老龄事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市本级财政按每位老年人每年5元的标准核拨,县级按5元-15元的标准核拨。市县两级每年安排近亿元资金用于老年人高龄补贴、意外伤害保险、特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等。2018年,全市投入3.41亿元开展养老事业补短板,引导社会资本累计投入7.9亿元发展养老服务与养老设施建设。

强化政策支持。先后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农村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细则》等6项政策,进一步完善“1+N”政策体系,推进规划引领、用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落地实施。

强化督查指导。开展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从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对养老机构进行服务质量检查整治。建立督查落实机制,分组到各地开展补齐养老事业短板专项督查,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工作进度得当。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信息化服务供给水平,推进服务平台规范、高效运行。与卫计部门联合举办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会,指导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摸清底数、找增长点、落实补贴政策、培育医养结合试点等方式增加护理型养老床位数。

强化典型学习。组织全市养老工作队伍到北京、山东、南京等养老工作先进地区参观学习;组织到福州参观考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示范点。在学习考察中衡量清楚差距,找准发展方向。

强化社会参与。以公开招标等方式,引进养老专业组织参与公建民营。全市共有6所社会福利中心、21所乡镇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形式。

强化正面宣传。拍摄《海丝泉州 颐养乐园》专题片;积极配合中央24家媒体采写“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晋江经验专题新闻;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开辟“海丝泉州 颐养乐园”专栏,系列报道养老事业发展情况;在泉州府文庙广场举办养老事业产业展,在泉州芳草园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活动。在推动发展的进程中,各县(市、区)也分别探索出了更为个性化的发展路径。如泉港区改造闲置的学校、医院等,将其建设为养老服务设施;台投区主动联合规划、房管部门建立规划审核机制,落实新建城区和住宅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洛江区主动协调规划、国土部门解决养老服务项目用地问题,推进洛阳镇观音禅寺养老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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