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
发布时间: 2022-11-21

经临沧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80-99周岁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标准,由原来的45元/月.人提高到50元/月.人,2015年全市共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37850人2316.3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515.93万元,市级配套260.59万元、县(区)级配套1539.87万元。

(临沧市老龄办 杨桂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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