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发布时间: 2022-11-21

为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强化老年人维权工作,切实维护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锦江区老龄办在2016年春节期间组织区级部门、街道利用宣传平台、宣传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在人员密集区采取流动宣传车、开设集中宣传咨询点、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加强对各类人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出动宣传力量1411人次,设置宣传板264块,印发宣传资料46340份,设置横幅、标语306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2811人次,受教育群众累计31052人次。

二是坚持传统载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上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发挥网络、手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的优势,尽力扩大此次活动的宣传覆盖面。转发关于老年人财产继承、赡养等微博信息1351条。

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更多人员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了解维权途径,在切实帮助和保障各种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其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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