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诈骗老手”冒充多家知名
发布时间: 2022-11-21

本报讯(记者林靖)“诈骗老手”冒充多家知名灶具厂售后人员,专骗老年人花数千元更换燃气灶,而这“新灶”其实是进价仅几百元的低档货。今天上午11时,男子郭某因诈骗多位老人在海淀法院受审,并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2000元。

70岁的祝女士是受骗的老人之一。据她作证称,去年6月3日,郭某等人冒充帅康公司工作人员,打着上门检修灶具的名义,来到位于海淀区复兴路的祝女士家中,骗她说她家的燃气灶存在安全隐患,诱使她更换了一个名牌的新燃气灶,还说收费很优惠。她被说动了心,就给了对方4010元。谁知后来才知道,这根本不好用,也不是什么名牌灶。

事实上,郭某等人也并非任何灶具厂家的售后工作人员。37岁的郭某来自安徽,小学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以前就曾两次犯诈骗罪被判刑。他于2007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两年后便又因诈骗获刑1年8个月。

根据今天上午公诉人的当庭指控,2014年七八月份,郭某就伙同他人(同案人员在逃)冒充煤气灶厂工作人员,来到东城区鼓楼外大街68岁的吕老先生家,使用同样手段,以收取产品费用为由,骗走老人3020元。2015年1月至6月,郭某又与同伙冒充老板牌卫厨公司、帅康公司的售后人员,先后到海淀区定慧寺东里、昌平区北七家镇温泉花园、朝阳区平乐园小区、复兴路,故技重施,分别从89岁的王老先生、77岁的桂老先生、69岁的孙老先生和70岁的祝女士那里骗走了2198元、1900元、1486元和4010元。

公诉人认为,郭某伙同他人冒充煤气灶厂家工作人员,在北京市多处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2614元,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而且是累犯,应从重处罚。不过,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从轻情节。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公诉人建议对郭某量刑1年至1年6个月并处罚金。

郭某当庭认罪,于是法官宣布适用独任制的简易程序。而郭某对公诉人的指控没有任何异议。“这种诈骗手段,我是跟别人学的。给老人们更换的那些灶具,都是只用几百元钱买来的,”郭某称。

庭审很快结束。法官认为郭某是累犯,而这次诈骗次数多,达到5起,且诈骗对象都是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具有从重处罚的情节。从轻情节则是郭某如实供述认罪。因此,法官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合理,当庭判处郭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j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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