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的杨某陪老伴郑某到保健院做调理,不料老伴
发布时间: 2022-11-21

79岁的杨某陪老伴郑某到保健院做调理,不料老伴从按摩床摔下,后被诊断为高位截瘫。两个月后,郑某死于呼吸衰竭。为此,杨某和儿子将保健院告上法庭,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保健院对郑某最终死亡承担80%的责任。判决后保健院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2014年8月5日,杨某陪同78岁的老伴郑某到老小小孩公司进行经络调理,等在门外的他却被告知老伴摔伤了。郑某被医院诊断为颈椎骨折、骨髓损伤、高位截瘫并伴有四肢无自主活动、无自主呼吸、锁骨平面以下感觉丧失等情况。两个月后,郑某因颈髓损伤、呼吸衰竭、肺炎死亡。随后,杨某和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老小小孩公司、老小小孩研究院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保健院对郑某的摔倒承担全部责任。此外,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同时考虑被鉴定人为老年女性且存在骨质疏松、易骨折,且郑某自身存在颈椎退行性改变。故法院判决老小小孩公司、老小小孩研究院对郑某的最终死亡承担80%的责任,赔偿杨某父子2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老小小孩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一中院。

老小小孩公司认为,郑某之所以会摔下床应是其自己在床上活动不慎或者自行下床没有站稳等原因摔倒的,郑某自身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因此应减轻公司的责任。

目前,本案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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