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2016年7月1日起,新昌县将在全县范围内
发布时间: 2022-11-21

据悉,从2016年7月1日起,新昌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为60周岁以上的困难老人每人免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以进一步关心和关爱老年人,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重要补充作用。

本次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保险对象是在该县民政局领取低保或困难家庭生活补助金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简称困难老人),困难老人每人每年保险缴费28元,应缴保费是由县民政局统一在福彩中奖彩王捐赠专项资金全额承担。

据了解,由于困难老人身体机能下降、腿脚不便等因素,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远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单独投保商业保险往往因为年龄超出承保范围而被拒保,一旦遭受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将增加家庭经济负担。本次意外伤害保险约定如老人发生意外身故,一次性赔3万元;如老人意外导致残疾,根据伤残标准等级1-10级分别对应比例赔付,最高可赔付3万元;如老人发生意外伤害在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保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中免赔额为50元,赔付比例为80%,治疗费用最高给付3000元。同时对75周岁(含)以上困难老人保单特别约定,其意外伤害死亡伤残最高赔付金额为15000元。

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是新昌县民政局为老服务的一项民生工程,目的是为今后全县推开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奠定基础。这项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该县老年人群对意外风险的防御能力,不仅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积极作用,而且对于减轻政府负担、降低个人风险、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实现“老有所依”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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