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第二届市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 2022-11-21

根据重庆市第二届市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将在全市各级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评选授予100个市级敬老文明号单位。按照“拓点扩面、提质增效”的创建思路,重庆市老龄办在创建活动指导过程中,逐步探索,逐步推进,逐渐成效。全市为老服务意识和水平得到大步提升,为老服务的优待政策逐步扩大,社会和谐稳定,老年人获得更多实惠,幸福指数节节高升。实现创建达标率99%,老年人满意度98%,行业覆盖率45%,公众参与度49%。主要采取了“四融合”工作举措,使得创建活动更系统,更规范,更全面的发展。

一、将创建活动融入思想。思想是指导行动的先哲。敬老文明表达的是行为举止上的一种观念,一种态度。要让其落地生根、变成普遍实践,关键在统一广大市民的认识和行动。因此,从认识层面打开局面,以交流互鉴的方式拓展敬老文明的丰富内涵,在宣传引领上下功夫,最终才能达到“成风化人”的目的。也就是“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因此,在创建过程中,我们要求创建单位组建创建活动小组,落实责任人,制定活动方案,并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广泛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提出“四不”标准,即不应付,不敷衍,不降标,不置身事外,主动把自己融进去,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好创建职责。

二、将创建活动融入言行。正人先正己。“做事先做人”。创建“敬老文明号”,首先自己要文明。不管是言谈举止,还是为人处事。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参与创建活动的单位而言,既是基本要求也是根本要求。为此,我们在实践中要求参与创建的单位和个人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注重自身学习。要强化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做到学而思、思而悟,善于在创建活动中加强学习,在学习中提升自我。二是注重品德锤炼。坚持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价值观,经常自我反省、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提高;三是注重实践养成。要自觉将文明礼仪融入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体现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中,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主动让座等公序良俗中,常怀慈善之心,多做积善行德的好事,特别是对失能、办失能老人要主动帮扶,主动安抚,做到精神、物质“双关爱”。

三、将创建活动融入规则。为使创建活动更加系统,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我们坚持“创”在平时,“建”在日常的创建原则,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深入推进创建活动,主要包括5个方面23个细则。其中,在创建活动方案方面,包括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目标、主题、标语、载体和措施;在创建过程方面,包括活动计划、活动安排、工作总结、简报信息、服务承诺、公开方式、管理规范、创建特色等内容;在创建台账方面,包括宗旨、口号、服务公约、行为准则、学习、会议、活动、考核、奖惩、日常记录等内容;在创建效果方面,包括部门表彰、群众满意度、长效机制等内容;在否决方面,收集保存实名实情举报,实行一票否决制。特别在公共服务窗口,要将“服务承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公约”等内容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公布上墙,这一系列的规则,切实将创建活动落在纸上,贴在墙上,印在心里。

四、将创建活动融入社会。创建效果好不好,老年人最有发言权。如何让创建活动真正赢得老年人的点赞,让全市呈现“文明敬老,敬老文明”的良好态势?重在宣传引领。为此,我们将创建单位为据点,要求创建单位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格局,主动融入社会。具体而言,在宣传素材方面,着力将身边为老服务的典型事例挖掘出来,宣讲出去,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市国资系统采取讲故事的方式,将发生在职工身边的人和事,搬上了讲坛,轰动了整个系统,感动了无数人;在宣传手段方面,在利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更加利用现代人网络交流的常态,将现实中的创建触角、工作平台延伸到网络空间,将线下开展的创建活动搬到线上推动,实现网络领域与现实生活领域文明风尚建设的良性互动,真正将创建活动引入报纸、杂志、网络、电视、电台、公共场所,与社会进行广泛而深入的互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老年人得到真正的实惠,引领全市敬老惠老助老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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