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的父母到东莞第二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司法救
发布时间: 2022-11-21

蒋某的父母到东莞第二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司法救助金。

广州日报讯 (记者龙成柳通讯员黄彩华、钟小欣摄影报道)昨天上午,一对从湖南来的老人来到东莞第二法院执行局,领取了6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此前,老人的儿子遭受事故丧生,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该院报市委政法委审批决定对老人进行司法救助。

记者从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本周组织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中的“涉民生案件执行周”专场活动,对涉及工人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并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

2005年10月,虎门镇一家湘菜馆的厨房炉灶油箱发生爆炸,多人受伤,其中厨师蒋某身受重伤,一个月后因治疗无效去世。蒋某用去医疗费近21万元,餐馆老板文某荣仅支付了6.6万元。该餐馆属无证经营。

2007年9月,蒋某父母将文某荣告上法庭。2008年5月,东莞第二人民法院判令文某荣赔偿蒋某父母29万多元。但判决生效后,文某荣一直未履行。蒋某父母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扣划了文某荣的银行存款,但因本爆炸案不止一个受害人,依法分配给蒋某父母的赔偿款只有9万多元。

法院经多番努力,向国土、房管、车管等部门逐一调查,但均未发现文某荣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赔偿款未能兑现。

法院查实,蒋某父母均已年满60岁,没有收入来源,没有他人赡养,还带着两个孙子女生活,家里非常困难。法院经研究核实,决定对两位老人进行司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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