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城居保处创新工作方式防止养老
发布时间: 2022-11-21

2015年度,沭阳县参保人员565057人,其中待遇享受24.02万人,为了防止基金流失,杜绝重复领取和冒领行为发生,今年来我们对全县参保享受待遇人员进行进村公示,有效地解决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等行为发生。具体做法:

一、认真核准个人信息。沭阳县城居保处与县民政部门建立了死亡人员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县民政局每月10日前向县城居保处通报上月该县火化人员基本信息,对死亡人员及时进行金停发处理。另外还定期与企业保险处保持联系,将每月新增待遇享受人员与企业退休信息库比对,发现重复参保,及时停发。

二是张榜公示。每月20日县城居保处向乡(镇)人社所传送待遇人员信息,通过人社所进村入户张榜公示。每张公示表加盖公章、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内容,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在每个村设立举报箱,定时开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举报内容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凡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退还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并给予2-5倍的处罚。

2015年1-12月份,在城乡居民信息系统中及时处理死亡人员4061人,停发重复参保217人。通过采取以上三条措施后,重复领取、死亡冒领养老金现象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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