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明确2017年“六大任务”推动全市老龄事业
发布时间: 2022-11-21

2月14日上午,临沂召开全市老龄办主任会议,全面总结全市老龄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各县区工作经验,安排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市老龄办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各县区老龄办主任、市老龄办各科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6年,市老龄办按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切实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有力推动了全市老龄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保障水平日益提高,各县区都建立了切合当地实际的高龄津贴发放制度,全年共计为10.79万高龄发放了2412万元高龄津贴;银龄安康工程深入实施,惠及全市97.2万;贫困老年人群体免费查体率、家庭赡养协议书签订率实现全覆盖;老年人权益保障得到加强,为老服务窗口转型升级、老年证办理流程不断优化,开展了“公证服务老年人专题月”、“老年人防欺诈专题月”活动;事业蓬勃发展,组织“银龄杯”中老年广场舞大赛,积极参加省级老年文艺各项赛事,获得优异成绩;老龄宣传实现新突破,开展了以“敬老爱老,全民行动”为主题的“敬老月”系列活动、第七届“沂蒙十佳敬老楷模”、“沂蒙十佳模范老人”评选表彰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会议强调,2017年全市老龄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重要指示为指导,围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加快完善老龄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切实加强对贫困老年群体的救助关爱,不断强化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发展,丰富基层老年文化,大力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氛围,促进全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凝聚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加强老龄工作的合力。及时调整、充实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确保党委、政府都有人分管老龄工作;建立老龄统计与信息发布制度,集中发布老龄事业发展重要数据。二是继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继续推动各县区实现90岁以上高龄津贴普惠制度,逐步提高发放标准。继续开展贫困老年人救助工作,切实提高贫困老年人养老保障水平。着力扩大银龄安康参保覆盖面,为更多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三是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落实六部委意见,进一步发挥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的作用,不断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广泛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宣传活动。四是鼓励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发展。开展“老年宜居社区(村居)”创建工作,推动树立全社会老年宜居环境理念。积极鼓励、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老龄产业。五是大力提升老龄宣传工作水平。开展 “老龄宣传突破年”活动。开展好省、市级“”创评及“双关爱”活动,组织开展“沂蒙十佳敬老楷模”和首届“沂蒙最美老人”等评选表彰活动。六是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建立市老年文艺活动室,定期开展老年文化艺术学习研讨。以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市第三届老年书画大赛、第三届中老年广场舞大赛和“敬老月”老年专场演出等活动。

会上,还对2016年度全市老龄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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