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长兴县老龄办完成两项地方标准规范评
发布时间: 2022-11-21

近日,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由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的长兴县《政府购买服务与管理规范》《养医结合型服务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审评会于2月24日在民政局举行。审评委员会由湖州市民政局、湖州市社会福利院、长兴县民政局、浙江医圣堂中医药研究所、杭州市拱墅区奥航幸福服务中心的5位专家组成,市民政局高建芳处长担任审评组组长。与会专家对标准文本逐章逐条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评,然后对两项地方标准达成了一致的修改意见,编写审评会纪要,与会专家一致同意通过对两项地方标准规范的审评,建议标准起草单位根据审评委员会的意见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尽快形成报批稿,经长兴县民政局审核后,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规范,报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这两项地方标准规范发布后,《》就将创此类标准的首例,而这两项地方标准规范将对现行的养老问题有极大的借鉴参考价值,对发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和医养结合型养老两项社会事业具有突破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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