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召开制定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
发布时间: 2022-11-21

2月24日, 眉山市召开了制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讨会,全市37个老龄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老龄工作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对眉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讨论稿)进行研讨,眉山市老龄办主任李述清同志在研讨会上讲话,会议由眉山市专职副主任程杰同志主持。

会议印发了眉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讨论稿)。牵头起草单位市老龄办介绍了规划的起草依据、编制思路、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站在推动老龄事业发展,造福全市的高度从不同角度对讨论稿进行了充分讨论,献策献言20余条,为眉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了参考和支撑。

会议指出,制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是《老年法》之规定,出台眉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迫在眉睫,根据市老龄委领导指示,本着“早制定、早出台、早实施”的要求,按照“超前、适度”的原则,对制定眉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列出时间表,明确目标、任务、分工,不折不扣按时完成。

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重视老龄工作,为应对人口发展,增加了编制机构,增加了老龄委成员单位,决策部署了老龄事业发展,把老龄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工作议程和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研究和解决老龄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从法规、政策、计划、经费和典型示范等方面发挥党委和政府对老龄工作领导和主导作用,为构建大老龄工作格局、推动老龄工作落实、发展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谋划好“十三五”时期积极应对的总体规划,制定好年度计划,统筹好政策制度,实施好应对行动,不能辜负全市80多万老年人希望,不能辜负历史的重托。

会议要求,各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印发的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立目标,明确责任,把“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好,落实好,发展好,用规划引领发展,确保老龄事业发展水平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保障老年人一道进入小康,过上幸福的晚年。

会议再次强调,“十三五”时期,眉山老龄事业发展任务繁重、目标艰巨、使命光荣,各老龄委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老龄工作的安排部署,主动作为,积极配合,为推进老龄事业发展,造福老年人,建设新眉山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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