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地方养老服务立法进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 2022-11-21

“我国地方养老服务立法正在呈现加快推进之势。”这是记者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近期发布的2021年度全国养老服务立法进展分析报告中获悉的,截至2021年12月21日,根据公开信息,全国各地已出台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46件,包括养老机构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条例或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021年,地方养老服务立法进入了快车道。”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说。从立法的层级来看,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等14个省份出台省级养老服务法规15件,地市级养老服务法规31件。

从立法内容来看,全国已出台养老服务条例或养老服务促进条例26件,居家养老服务条例16件,养老机构条例4件且立法时间普遍较早。2014年6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专门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涉及养老服务的地方性法规;随着《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于2021年实施,该条例同时废止。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全国首部居家养老服务的地方法规。自201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是我国首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综合性地方法规。

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各地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建立与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蓬勃发展,地方立法中基本不再专门针对养老服务中机构养老这一类形态单独立法。从“十三五”开始,各地开始制订满足养老服务发展需求的综合立法。

由于各地情况不同等原因,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有一些差别。例如,《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专章明确“基本养老服务”;《盐城市养老服务条例》则将“农村养老服务”纳入专章。此外,2021年审议通过的几个地方养老服务立法中,将“医养康养结合”纳入专章,例如,《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服务条例》《江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昆明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曲靖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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