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逐渐健全与完善社会组织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
发布时间: 2022-11-21

“十四五”期间,伴随着养老服务规模的扩大与提质,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大有可为。2021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鼓励公益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民生活动。

社区将是社会组织参与养老的“主战场”。《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指出,要发展就近养老服务,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养老社区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同时,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全面实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巡视探访制度,普遍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应急支援系统。

此外,在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社会组织都有参与空间。例如,社会组织可以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助力,为适老化改造中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纳入帮扶对象等。

值得注意的是,“十四五”期间,农村养老这一“短板”待补齐。

河南省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拓展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实施县乡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推动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和失能照护机构转型为区域性养老中心,夯实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兜底保障基础;鼓励建设村级幸福院等养老设施,依靠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支持发展互助养老模式,满足自理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需求。

苏州市的“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则明确指出要“探索与苏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乡村振兴相协调、与城乡一体化相匹配的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将发挥城市养老服务的资源优势与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城市养老机构对农村养老机构开展挂钩帮扶,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资源和要素自由流动;还将发展“村组睦邻点”“邻里互助中心”,推进“不离乡土、不离乡邻、不离乡音、不离乡情”的互助式养老服务。

光有帮扶和互助还不够,苏州市将加快培育专业化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成立农村养老志愿服务队伍、培养农村养老服务志愿者,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与农村老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同时要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专业化、智慧化水平。

记者采访获悉,下一步,各地农村养老服务相关政策也将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其中。相信在“十四五”期间,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体系逐渐健全与完善,社会组织将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成为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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